近日,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關(guān)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相關(guān)政策的通知。本次政策調(diào)整可以用十六個(gè)字概括:提高額度、擴(kuò)大范圍、延長期限、放寬條件。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單身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從12000元/年提高至15000元/年,已婚職工(含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從24000元/年提高至30000元/年。職工委托按月提取付房租的,每月劃轉(zhuǎn)金額上限從1000元提高至1250元。
二是擴(kuò)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范圍。職工購買泰州市范圍內(nèi)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提取范圍從購房人、配偶擴(kuò)大至購房人、配偶及購房人父母、子女。
三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3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職工,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50萬元提高至18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75萬元提高至105萬元。
同時(shí),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貸款時(shí)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周歲),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40萬元提高至17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貸款時(shí)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周歲),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60萬元提高至19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
四是提高“以舊換新”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繳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后1年內(nèi)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該項(xiàng)政策與綠色建筑政策、改善性住宅政策不疊加享受。
五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將住房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從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六是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男職工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8周歲,女職工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3周歲(高級職稱并聘用或縣處級及以上女干部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8周歲)。
七是放寬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對在本市購買住房的退役軍人(退役時(shí)間在6個(gè)月內(nèi)),視同正常繳存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是支持使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對以“房票”類補(bǔ)償(或獎(jiǎng)勵(lì))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其直系親屬,可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憑據(jù),金額為房票票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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